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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河镇花园港村电路灯采购及大港清淤询价公告
日期: 2018-06-26  来源:    阅读次数: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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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河镇花园港村电路灯采购及大港清淤  
询价公告


依据刘河镇花园港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对刘河镇花园港村电路灯采购及大港清淤组织询价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刘河镇花园港村整村推进路灯采购及大港清淤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QCXZJYCG2018014#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采购内容:刘河镇花园港村,采购50瓦电路灯45盏价格70002.00元,大港清淤1800米价格29998.00元,总投资100000.00元,工期为60日历天。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提供三年经营活动没有违法记录;

(6)具备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内容必须具备本项目包含的经营资质)、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需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银行开户许可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等(原件)。

(7)投标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时间: 2018626日起至 201873(时间:上午8: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4:30时至 17:00时)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其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员工)、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产品生产许可证等加盖公章复印件及原件。(报名只收取工本费)    

报名地点:漕河四路(原东昌汽运公司办公楼一楼→教育局隔壁处)获取询价 文件。

七、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元,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2018年7月3日下午16:00之前由投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进入以下指定账户(逾期未按要求递交按废标处理),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账户名称:蕲春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户:942004010024125557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蕲春县支行

八、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总额30%,2018年底前付总额40%,2019年底前付总额30%。

九、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7月4日11时00分止。递交地点:蕲春县刘河镇人民政府。

十、询价开始时间: 2018年7月4日11时00始。

十一、询价地点:蕲春县刘河镇人民政府

十二、采购单位联系人:李先生  18186360879

北京华信今朝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0713-7189234

   蕲春县刘河镇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程主任 15171656199  

蕲春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王主任  0713--7183597                                

    详情请登录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jy.qcztb.cn/ceinwz/indexhbhgqc.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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