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整村推进刘河镇石马山村新建文化广场及图书室配套建设工程交易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蕲春县整村推进刘河镇石马山村新建文化广场及图书室配套建设工程已由刘河镇石马山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建设,资金来源项目资金,招标人为刘河镇石马山村民委员会。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交易,特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报名投标。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刘河镇石马山村,主要施工内容为:绿化、球场、路硬化、文化器材、戏台、图书室内配套的设施。该工程总计划投资331309.07元。
2.2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足够资金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自然人和项目经理(即持有项目经理及以上资格证的人员或者项目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有类似施工业绩证明的人员)。
本次招标采取有限数量制。如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超过七家,则在开标前按照进场签到顺序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七家单位参与开标、评标。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报名、交易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条件:自然人携业绩证明或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承诺书。(注:持有项目经理及以上资格证的人员必须有所注册单位授权委托书及承诺书,且每个注册单位仅限委托一人,注册单位需取得CA认证登记。)
4.2交易文件的获取:投标人请于2018年6月26日至2018年7月3日(时间:上午8:00 时至11:30 时,下午14:30至 17:00时)到蕲春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处获取交易文件。(报名只收取工本费)
5、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的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蕲春县刘河镇人民政府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7月4日上午10时40分止。
开标时间:2018年7月4日上午10时40分。
投标保证金:3000元(人民币)。递交方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提交。
6、交易方式:公开招标
7、工程款的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中标人办资料申请拨付项目工程款,分三年付清,2018年底前付50%,2019年底前付30%,2020年底前付20%。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刘河镇石马山村民委员会
联系方式:18186361852 骆书记
北京华信今朝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713-7189234
蕲春县刘河镇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
联系方式:15171656199 程书记
蕲春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15926788966 刘主任
详情请登录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jy.qcztb.cn/ceinwz/indexhbhgqc.htm
日 期: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