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土地评估中介机构遴选公告
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对以下2个项目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进行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范围
1.湖北智毅置业有限公司宗地,位于蕲春县漕河镇付畈社区,用地面积66215.49平方米(99.32亩),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2021年2月8日通过挂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原规划控制性指标:容积率≤2.2,建筑密度≤24%,绿地率≥30%,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30%。为适应市场需求,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使项目能够健康平稳发展,企业申请部分商业建筑调整为住宅建筑,2024年11月4日县规委会同意调整规划方案。评估目的:为已出让土地变更规划方案调整土地出让金提供价格依据。该地块评估费支付额度10000元。
2.蕲春县茅山港绿色建材码头工程项目,位于彭思镇张滩村、茅山村,用地面积586459平方米(879.69亩),土地用途为港口码头用地。评估目的: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提供价格依据。该地块评估费支付额度10000元。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土地评估资质。
3、有承担过类似工作的经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中介机构遴选。
三、遴选方式
本次遴选采用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通过摇号方式确定。若只有一家单位报名遴选,在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确定。
四、遴选的时间、地点
参加本次遴选的中介机构应在2024年12月16日上午10时00分前到蕲春县东璧大道南侧天禧孵化园A栋3楼交易大厅签到参加遴选,否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五、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本遴选公告,从2024年12月13日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2、本次遴选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范杰君 联系电话:13907254400
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