漕河镇清水河村到组道路亮化项目
付款方式变更说明
各投标人:
漕河镇清水河村到组道路亮化项目招标文件中原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款的30%,2019年年底付总工程款的70%。,现变更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款的30%,2019年年底付总工程款的60%,余下总工程款的10%在2020年年底付清。
特此说明,请知悉!
蕲春县漕河镇清水河村民委员会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