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株林镇会龙池村党群服务中心及文化孵化中心食堂建设项目
交易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蕲春县株林镇会龙池村党群服务中心及文化孵化中心食堂建设项目经蕲春县株林镇会龙池村民委员会同意建设,资金来源为项目资金,招标人为 蕲春县株林镇会龙池村民委员会 。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特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株林镇会龙池村,主要施工内容为:村党群服务中心5列3层及文化孵化中心食堂六间等两个项目。该工程总计划投资1203649.79元。
2.2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拟派项目建造师有在建工程的报名、中标无效,一经举报并查实中标作废。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蕲春分中心取得“CA锁”,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采取有限数量制。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递交投
标文件的投标人超过七家,则在开标前按照进场签到顺序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七家单位参与开标、评标。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条件:投标人请于 2018年8月16日至2018年8月20日17:00时前,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株林镇财政所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8月21日上午9时00分止。
开标时间:2018年8月21日上午9时00分。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元(人民币),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2018年8月 20日下午17:00之前由投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进入以下指定账户(逾期未按要求递交视为无效投标),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6、交易方式:公开招标
7、工程款的支付:分三年付清,第一年付工程款50%,第二年付工程款30%,第三年付工程款20%。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蕲春县株林镇会龙池村民委员会 张书记 13618677798
湖北欣心园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陈先生 13916304324
蕲春县株林镇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张主任 13986532127
蕲春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刘佑强 15926788966
详情请登录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jy.qcztb.cn/ceinwz/indexhbhgqc.htm
2018年8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