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河镇龚坳村整县推进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工程
交易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刘河镇龚坳村整县推进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工程经蕲春县刘河镇龚坳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建设,资金来源为项目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蕲春县刘河镇龚坳村民委员会。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特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项目的建设地点:刘河镇龚坳村,主要施工内容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本项目总投资974413.00元。
2.2计划工100日历天;
2.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施工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建造师有在建工程的报名、中标无效,一经举报并查实中标作废。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蕲春分中心取得“CA锁”,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采取有限数量制。如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超过七家,则在开标前按照进场签到顺序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七家单位参与开标、评标。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条件:投标人请于 2018年6月 14 日至2018年6月19日16:00时前,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蕲春县刘河政府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8年6月 20 日下午14时 30分止。
开 标 时 间:2018年6月 20 日 下午14时 30 分。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9000.00元(人民币),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2018年6月19日下午16:00之前由投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进入以下指定账户(逾期未按要求递交视为无效投标),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账户名称:蕲春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户:942004010024125557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蕲春县支行
6、交易方式:公开招标
7、工程款的支付:分期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30%,2019年年底前付30%,2020年年底前付40%。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蕲春县刘河镇龚坳村民委员会
联系方式:胡书记 18186360926
北京华信今朝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0713-7189234
蕲春县刘河镇人民政府: 程主任 15171656199
蕲春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刘先生 15926788966
详情请登录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jy.qcztb.cn/ceinwz/indexhbhgqc.htm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