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
2017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横茅路沿线路灯亮化工程已由彭思镇茅山村村民代表大会同意采购,资金来源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蕲春县彭思镇茅山村民委员会,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特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2017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横茅路沿线路灯亮化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QCXZJYCG032#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建设地点分别为彭思镇茅山村、张滩村、螺蛳港村、长塘村、凤凰村、刘堑村、方港村,横茅路方港至茅山段安装路灯270盏,间距40米/盏。各村指定路段121盏。间距40米/盏。共计电路灯391盏,该项目总投资664700.00元,供货期为30日历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技术参数。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提供三年经营活动没有违法记录;
(6)具备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内容必须具备本项目包含的经营资质)、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需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银行开户许可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等(原件)。
(7)投标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其被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员工且提供2017年1月至2017年7月社保证明材料);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时间: 2017 年8月23日起至 2017年8月29日(节假日除外,时间:上午8:00 时至11:30 时,下午15:00时至 17:30时)。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其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员工且提供最近一年当地社保缴费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及相关证件等加盖公章复印件及原件。
报名地点:漕河四路(原东昌汽运公司办公楼一楼→教育局隔壁处)获取交易文件。(报名只收取工本费)
七、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6000元,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2017年8月29日下午17:30之前由投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进入以下指定账户(逾期未按要求递交按废标处理),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账户名称:蕲春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户:942004010024125557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蕲春县支行
八、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后2017年12月31日前付70%,2018年12月31日前付20%,余下部分2019年底付清。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1日上午9时00分止。递交地点:蕲春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大厅。
十、开标时间:2017年9月1日上午9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蕲春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大厅。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蕲春县彭思镇茅山村民委员会
联系方式:田书记 13409998668
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高小姐13477607093
蕲春县彭思镇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王主任 15997381435
蕲春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刘佑强 15926788966
详情请登录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jy.qcztb.cn/ceinwz/indexhbhgqc.htm
日 期: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