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土地评估中介机构遴选公告
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对以下3个项目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进行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范围
1.蕲春县2008年1批次4-1号和蕲春县2018年19批次1-1号整合地块,位于蕲春经济开发区、马铺村,用地面积10178.41平方米(15.27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评估目的: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提供价格依据。该地块评估费支付额度:2000元。
2. 蕲春县2023年度第43批次建设用地1号、2号地块,位于漕河镇杨四岭村,用地面积7038.92平方米(10.56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评估目的: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提供价格依据。该地块评估费支付额度:2000元。
3.蕲春县曙丰200MW渔光/农光互补发电项目(一期100MW)建设用地,位于赤东镇龚大围村,用地面积10739.55平方米(16.11亩),土地用途为供电用地。评估目的: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提供价格依据。该地块评估费支付额度:2000元。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土地评估资质。
3、有承担过类似工作的经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中介机构遴选。
三、遴选方式
本次遴选采用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通过摇号方式确定。若只有一家单位报名参加遴选,直接确定。
四、遴选的时间、地点
参加本次遴选的中介机构应在2024年6月12日上午10时00分前到蕲春县东璧大道南侧天禧孵化园A栋3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签到参加遴选,否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五、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本遴选公告,从2024年6月7日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2、本次遴选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范杰君 联系电话:13907254400
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