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土地评估中介机构遴选公告
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对以下2个项目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进行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范围
1.蕲春县2023年度第41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块,位于漕河镇何大垸村,用地面积1098.46平方米(1.65亩),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评估目的: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提供价格依据。该地块评估费支付额度:5000元。
2. 蕲春县2023年度第4批次建设用地,位于蕲春县经济开发区马铺村,用地面积5009.14平方米(7.51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评估目的: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提供价格依据。该地块评估费支付额度:2000元。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土地评估资质。
3、有承担过类似工作的经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中介机构遴选。
三、遴选方式
本次遴选采用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通过摇号方式确定。若只有一家单位报名遴选,在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确定。
四、遴选的时间、地点
参加本次遴选的中介机构应在2024年5月6日上午10时00分前到蕲春县东璧大道南侧天禧孵化园A栋3楼交易大厅签到参加遴选,否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五、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本遴选公告,从2024年4月30日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2、本次遴选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范杰君 联系电话:13907254400
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