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黄标线蕲春清水河至干鱼咀改建工程K17+333-K20+850段路面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C2015BY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省道黄标线蕲春清水河至干鱼咀改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省发改委 以鄂发改交通【2011】1930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补助及地方政府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蕲春县绕城一级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蕲春县境内 。
2.2 工程规模:投资约 2738 万元,其中暂列金为 130 万元。
2.3 工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
2.4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涉范围 。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有限数量制。如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超过7家,则在开标前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该项目七家单位参与开标、评标。资格审查标准及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公路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2014年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登记合格的企业。(允许临时诚信登记,具体详见http://jy.qcztb.cn/ceinwz/admin_show.aspx?id=559&FromUrl=tzgg)
3.4 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 月 9 日至 2015 年 1 月 13日 17:00 时止,携带相关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前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信息资料费 伍佰 元,售后不退;投标时按规定提交 贰拾万元整 的投标保证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1 月28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交易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蕲春县绕城一级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蕲春县李时珍大道
联 系 人:余先生
电 话:1867136566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永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蕲春大道368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469924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