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李时珍医药工业园区河西工业园在建工程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为加快李时珍医药工业园区河西2017年度在建工程建设进度,提高各在建工程建设质量,了解各在建工程中标施工单位依法依规履约情况,2017年4月14日,李时珍医药工业园区管委会、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园区分局、各工程监理单位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李时珍医药工业园区河西河西工业园区在建工程等施工项目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联合执法组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以下问题
一、监理未尽履行监理职责
武汉华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蕲春正大监理有限公司、黄石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的监理日志在人员、工序、材料、技术交底等方面,记录不完整,特别是人员的监理存在严重缺失。监理日记和施工日记存在临时补记现象。项目管理人员变更手续不完善,项目经理无带班制度及记录;项目监理机构设置不完善,履职不到位。
二、工程进度严重滞后
蕲春县改天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冯家湾河段(湖北江川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蕲春县改天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纬二路河段(湖北山江伟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蕲春县改天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改天河段(三明鑫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西工业园滨河路四标段(东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工期进度严重滞后。且汛期将近,冯家湾河、纬二路河、改天河,三家中标单位无具体度汛方案。
鉴于存在以上问题,望各施工企业要切实履行投标承诺,在派驻现场技术人员、设备、和管理人员时严格到位。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服务好施工企业,落实好业主单位对工程的要求,发挥好工程现场监督检查职责,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相关企业整改。在今后检查中如发现类似问题,将取消相关企业在蕲春县境内一定期限内投标资格。
蕲春李时珍医药工业园区管委会
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