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向蕲春县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我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以下问题线索:
1.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过程中,与投标人串通的;
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
3.投标人与评标专家串通的;
4.转包和违法分包的。
5.组织围标串标、破坏营商环境的“标贩子”。
举报邮寄:蕲春县漕河镇天禧孵化园A座427办公室(蕲春县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举报电话:0713-7210917。
电子邮箱:82435430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