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
蕲春县境内的各建筑企业:
为确保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开放有序,进一步加强施工企业管理和诚信体系建设要求,遏制企业挂靠、出借资质以及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从而进一步促进蕲春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请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企业纸质资料至蕲春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股。在2020年4月16日至2020年4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资料需胶装成册)。
联系人:陈璟宇 电话18827181978
蕲春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0年4月15日
企业需要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本地银行开户的证明;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电话、负责招投标业务人员电话、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险凭证活动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
3.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符合要求的固定、独立的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注明详细地址)以及座机电话。
5.公司在住建局一体化平台录入人员名单(身份证、电话)
注:提供以上资料需加盖公司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