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河镇洪咀村2021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
乡村振兴-加工车间建设项目(二次招标)
交易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刘河镇洪咀村2021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加工车间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已由 刘河镇洪咀村民代表大会 同意建设,资金来源为项目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 蕲春县刘河镇洪咀村民委员会 。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交易二次招标,特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报名投标。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刘河镇洪咀村 ,项目资金20万 元,自筹资金 44976.65元。工程主要内容有 新建瓜蒌加工车间500平米钢钩厂房工程详情见预算该工程总计划投资244976.65元。
2.2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足够资金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自然人(即项目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有类似施工业绩证明的人员。
3.2本次招标采取有限数量制。如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超过七家,则在开标前按照进场签到顺序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七家单位参与开标、评标。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4、报名及交易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条件:自然人携业绩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交易文件的获取:投标人请于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6月3日(时间:上午8: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4:30时至 17:00时)到蕲春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处获取交易文件。(报名只收取工本费)
5、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刘河镇人民政府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6月4日上午9时10分止。
开 标 时 间:2021年6月4日上午9时10分。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449.00元(人民币),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2021年6月4日下午16:30之前由投标人的个人结算账户进入以下指定账户(逾期未按要求递交视为无效投标),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账户名称:蕲春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户:82010000003307356
开 户 行:湖北蕲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关支行。
6、交易方式:公开招标
7、工程款的支付:工程竣工经管部门验收合格后项目资金到位后一次性付清所有工程款。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蕲春县刘河镇洪咀村民委员会
联系方式:郑书记 15897899328
湖北众恒永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7371310526
蕲春县刘河镇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汪书记 13972708642
蕲春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713-7183597
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0713-7210917
详情请登录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jy.qcztb.cn/ceinwz/indexhbhgqc.htm
2021年0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