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河镇胡志高村修建拱桥项目
交易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刘河镇胡志高村修建拱桥项目 已由 刘河镇胡志高村民代表大会 同意建设,资金来源主要为项目资金12万元,招标人为 蕲春县刘河镇胡志高村民委员会 。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交易,特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报名投标。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刘河镇胡志高村 ,主要施工内容:二组至汤冲路段修建拱桥一座,详见图纸。该工程总计划投资121558.25元。
2.2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足够资金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自然人(项目所在地村委会出具有类似施工业绩证明的人员)。
3.2本次招标采取有限数量制。如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超过七家,则在开标前按照进场签到顺序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七家单位参与开标、评标。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4、报名及交易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条件:自然人携业绩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交易文件的获取:投标人请于2019年3月31日至2020年4月7日(时间:上午8: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4:30时至 17:00时)到蕲春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处获取交易文件。(报名只收取工本费)
5、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刘河镇人民政府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4月8日上午 9时30分止。
开 标 时 间:2020年4月8日上午9 时30分。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210.00元(人民币),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2020年4月7日下午16:30之前由投标人的个人结算账户进入以下指定账户(逾期未按要求递交视为无效投标),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账户名称:蕲春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户:82010000003307356
开 户 行:湖北蕲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关支行。
6、交易方式:公开招标
7、工程款的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分二年付清,2020年付工程款的50%,2021年付工程款的50%。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蕲春县刘河镇胡志高村民委员会
联系方式:胡书记 18007253793
湖北众恒永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7371310526
蕲春县刘河镇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程书记 13986532528
蕲春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713-7183597
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0713-7210917
详情请登录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jy.qcztb.cn/ceinwz/indexhbhgqc.htm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