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子镇人民医院门前路建设工程项目(二次招标)
交易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狮子镇人民医院门前路建设工程项目(二次招标) 已由狮子镇狮子村民委员会同意建设,资金来源为项目资金0万元,自筹资金38.61万元。招标人为蕲春县狮子镇狮子村民委员会。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交易,特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报名投标。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狮子镇人民医院门前,主要施工内容为:路沿石200米,水泥涵管安装130米,火烧板300平方等。该工程总计划投资386100.0元,具体资金以项目结算为准。
2.2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足够资金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自然人(即持有项目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有类似施工业绩证明的人员)。
3.2本次招标采取有限数量制。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超过七家,则在开标前按照进场签到顺序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七家参与开标、评标。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报名、交易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条件:自然人携业绩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交易文件的获取:投标人请于2019年9月30日至2019年10月11日(时间:上午8: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4:30时至 16:30时)到蕲春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点:漕河四路原东昌汽运公司办公楼二楼楼梯右手边最里间办公室)处获取交易文件(报名只收取工本费)。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的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狮子镇财政所四楼开标大厅。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4日上午9时30分止。
开标时间:2019年10月14日上午9时30分。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3861.00元(人民币)。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2019年10月11日下午16:30之前由投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进入以下指定账户(逾期未按要求递交视为无效投标),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账户名称:蕲春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户:82010000003307356
开 户 行:湖北蕲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关支行
6、交易方式:公开招标
7、工程款的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蕲春县狮子镇狮子村民委员会
联系方式:李书记 13972721199
湖北忠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张女士 18827360117
蕲春县狮子镇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 :陈主任 13971708538
蕲春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713-7183597
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0713-7210917
详情请登录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jy.qcztb.cn/ceinwz/indexhbhgqc.htm
日 期: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