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张扬)今年以来,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招标投标领域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要求,探索建立评标环节错误快速纠正机制,加强评标错误及时有效纠正管理,持续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
8月22日,“蕲春县株林河小流域综合治理扁担坳水库修复及沿线环境整治项目”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评标。在评标结果公示前,该项目招标人依据《蕲春县建立评标环节错误快速纠正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规定,对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环节出现的错误,启动评标环节错误快速纠正机制。依据纠错程序,该项目从发现错误到快速纠正仅用一天时间,有效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
据了解,“评标环节快速纠错”这一做法于5月6日起在蕲春县招投标领域开始实践,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出台了《蕲春县建立评标环节错误快速纠正机制试点工作方案》:一方面,建立评委主任初查纠错机制,围绕评标委员会的“五个是否”评判标准对每位评委评分情况开展分析研判,发现明显错误及时要求相应评委予以纠正,提交评标报告后,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现场见证下,详细填写复查纠错记录表,交中心备案。另一方面,建立招标人复核纠错机制,围绕中标候选人的“四个是否”评判标准认真审核项目评标资料,在2个工作日内纠正错误。
下一步,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持续应用和优化“评标环节错误快速纠正”机制,不断降低处理招投标异议、投诉的时间成本和招标失败风险,助力蕲春打造一流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