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严明节日纪律。3月31日上午,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清明节前廉政提醒会,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
会上,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伊胜军传达了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学习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关于近期典型案例的通报。
中心党组书记陈诚就清明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提出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自律,切实做到文明祭祀、安全祭祀、廉洁过节,树立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尚;祭祀过程中要注意森林防火,切勿在山林、草地乱扔烟头、燃放爆竹和焚香烧纸,倡导文明祭扫;各股室要做好假日期间值班值守,认真落实岗位职责,严禁值班人员擅离职守,并要求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廉洁安全过节。
陈诚强调:要强化认识,提高站位。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来,把行动落实到高标准推动工作上来,有针对性地持续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要警钟长鸣,加强宣传。中心要以“小阵地”打造廉政文化“大宣传”,将廉政意识渗透到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中。要以身作则,树立形象。干部职工及家属做清廉家风建设的表率,算清“廉洁账”,开好“家长会”,严守“廉洁门”,以家风促社风,筑牢家庭拒腐防变的坚固长堤。要压实责任,绝不包庇。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将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到位,拧紧干部职工廉洁从政发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