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总体要求,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县交易〈采购〉中心)形成齐抓共管的反腐倡廉工作格局,强化源头防腐工作力度,最大限度降低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廉政风险,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廉政风险是指在职公务人员凭借所拥有的公共权力,在执行公务中出现谋私利等腐败行为的可能性。
第三条 廉政风险防控是指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排查、识别、评估和防范廉政风险的管理过程。
第四条 廉政风险防控的目的是以监督制约和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着力构建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结合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
第五条 廉政风险防控在县中心党组领导下,由机关纪检专责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 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对象为县交易(采购)中心全体干部职工。
第二章 廉政风险排查防控
第七条 根据“职权法定、权责一致”要求,围绕交易采购项目受理、开评标现场管理、政府采购执行、产权交易服务、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财务后勤管理、内部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干部人事管理等环节,厘清岗位职责、管理权限和工作流程,分析股室、岗位和个人在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可能产生或诱发腐败,以及不作为乱作为可能导致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的风险点。
第八条 按照风险发生几率和后果危害程度评估确定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重大、较大、一般三个等级。重大风险为发生几率高、危害程度大,引发后果可能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为监督执纪第四种形态规定的范畴;较大风险为发生几率较高,引发后果可能导致党纪政务处分,为监督执纪第二、第三种形态规定的范畴;一般风险为发生几率较小,属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为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规定的范畴。
第九条 廉政风险点的变化:
(一)岗位职能发生变化的;
(二)部门设置发生变化的;
(三)工作中廉政风险点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的;
(四)出现其他变化的情形。
出现廉政风险点变化情形时,相关股室应及时向机关纪检专责部门报送变化内容。
第十条 根据岗位职责,结合工作流程和操作程序,制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政府采购中心)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清单》(附件1)。
第三章 廉政风险信息管理
第十一条 廉政风险预警信息是指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过程中发现干部职工在廉洁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第十二条 畅通廉政风险信息收集渠道,通过廉政风险排查、信访举报、案件查办、检查考核、干部考察等渠道,广泛收集各类廉政风险信息。
第十三条 加强干部职工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线索管理,从各种渠道收集到的线索,报经主要领导审定后进行登记,对受理权限之内的,由承办部门提出意见,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及时处理;对受理权限之外的,报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定后,及时移送有处理权限的机关或部门办理。
第十四条 定期分析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领域发展趋势,及时把握干部职工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线索。
第四章 廉政风险预警处置
第十五条 全体干部职工应签订《岗位廉政承诺书》(附件2), 包括以下内容: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认真履行职责,廉洁奉公,杜绝腐败行为发生。
(三)在履职过程中遇到有涉及本人、特定关系人利益,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职事项的,应该主动申请回避。
将干部职工遵守《岗位廉政承诺书》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 针对干部职工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廉政谈话、谈心谈话等方式及时予以提醒,防范于未然。
第十七条 对廉政风险苗头明显的股室或个人,单位负责人及相关分管领导及时进行日常提醒谈话,指出问题,查找原因,做到防微杜渐。
第十八条 责任股室要按照《日常提醒谈话记录》(见附件3)提示信息,对谈话事项进行彻查整改,并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同时,完善内控管理规定,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整改情况报机关纪检专责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股室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日常提醒谈话记录》(见附件3)提示的预警事项要抓早抓小,及时进行有效整改,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第二十条 股室负责人每季度对本部门廉政风险防控情况进行一次自查评估,并对廉政风险苗头明显股室工作人员进行日常提醒谈话,谈话记录报送机关纪检专责部门;党组成员每半年对分管股室的廉政风险防控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年终进行检查考评。
第二十一条 对发生违纪行为的,机关纪检专责部门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将廉政风险预警处置情况纳入个人廉政档案。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蕲春县政府采购中心)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清单
2.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蕲春县政府采购中心)岗位廉政承诺书
3.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蕲春县政府采购中心)日常提醒谈话记录
附件1
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政府采购中心)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清单
序号 | 岗位 | 廉政风险点 | 风险 等级 | 防控措施 | 责任 主体 |
一 | 党建活动经费及党费管 理 | 1.借党建活动名义安排公款旅游、组织会餐、安排宴请。 | 较大 | 一是严格按照党建工作经费财务管理规定开支、报销。 二是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签字报账,保证账目资料的合法、真实、准确。 三是开展经常性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 办公室 (党 务) |
2.到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党建活动。 | 较大 |
3.转嫁党建活动费用、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 重大 |
二 | 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 | 4.在酝酿、动议、推荐、考察、公示、个人事项核查等环节为特定关系人谋求晋升、重用,从中收受好处。 | 较大 | 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密规定。 二是对工作开展经常性提醒教育,对考察组成员严格审核把关。 三是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发现问题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 办公室 (政 工) |
三 | 干部日常管理 | 5.干部职工及其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 | 较大 | 一是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加强对党员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清理核查。 二是严格执行中心《请销假和考勤管理规定》《机关干部外出授课管理规定》,把好审批关。 三是强化日常检查,发现问题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 办公室 (政 工) |
6.干部职工违规在企业、社团兼职或取酬。 | 较大 |
7.党员干部未经单位批准在外讲课,或者以公务身份参加服务对象组织的活动。 | 较大 |
四 | 财 务 管 理 | 8.不执行财经纪律,对在财务支出申请、报销、验收等环节审核不严格,造成经费开支不规范。 | 一般 | 一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经费开支,做好财务预算,严格支出审核。 二是规范票据管理,认真编制、核对财务报表。 三是定期与银行和国库支付系统对账。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 办公室 (会统股) |
9.预算执行不严格,存在超预算、无预算支出或者挤占专项经费的风险。 | 较大 |
10.财务账册管理不严格、不规范,导致票据丢失、账目不清,或者出现篡改、私毁账目等问题。 | 重大 |
11.贪污挪用公款。 | 重大 |
五 | 国有资产管理 | 12.超标准配置办公设备及家具,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 | 一般 | 一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 二是按照资产处置的程序办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是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做到账物相符、信息相符。 四是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处置收入全部按规定渠道上缴国库。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 办公室 (会统股) |
13.在国有资产处置过程中谋取私利,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 重大 |
六 | 工会经费管理 | 14.违规发放工会会员福利。 | 重大 | 一是使用行政经费直接列支工会有关福利。 二是使用工会经费列支明确应由行政承担的费用。 三是在工会经费充足的情况下,不落实工会有关福利政策。 四是超标准支出职工集体福利。逢年过节、会员生日、婚丧嫁娶、退休离岗慰问超过规定标准。 五是超范围支出职工集体福利。自行增设职工福利项目,如使用工会经费发放加班费、工作服、献血补贴,报销职工交通、通讯费,向会员亲属给予生日、生病住院慰问,对会员非直系亲属去世给予慰问等。 | 办公室 (工 会) |
七 | 招标采购项目档案管理 | 15.私自将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更换、外借、从中收受好处。 | 重大 | 一是建立投标资料归档清单制度,严格把关,责任到人,确保归档的投标资料完整无缺。 二是严格执行档案管理规定制度,定期整理、维护、清查档案。 三是严格查阅档案手续,严禁个人行为借阅、复制档案资料,严防泄密事件。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 办公室 (档 案) |
八 | 进场交易项目受理登记 | 16.在进场交易项目登记阶段,让不符合条件或登记备案资料不全的项目进场交易,从中收受好处。 | 较大 | 严格按照《关于修改调整〈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运行服务规程〉的通知》(2021年修订)办理项目进场交易事项。 | 受理登 记 股 |
九 | 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项目开标、评标(评审)现场服务与组织管理 | 17.泄露评标委员会或评审小组成员名单,从中收受好处。 | 重大 | 一是加强保密教育,严守保密纪律。 二是明确纸质评标(评审)专家名单交接时间必须在抽取评标(评审)专家签到时间之后。 三是建立不定期巡查制度,发现问题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 受理登记股、开评 标服务股 |
18.在评标(评审)过程中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说明,或者非法干涉评标(评审)过程,从中收受好处。 | 重大 | 一是严格执行开评标场地及现场管理办法,加强评标(评审)现场管理。 二是联合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建立不定期巡查制度,发现问题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 开评标服 务 股 |
19.泄露应当保密的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相关信息,从中收受好处。 | 重大 | 一是加强保密教育,提升保密意识。 二是严格执行开评标场地及现场管理办法,加强评标(评审)现场管理。 三是建立不定期巡查制度,发现问题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 开评标服 务 股 |
十 | 评标评审专家抽取 | 20.在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项目评审前,泄露评标评审专家抽取时间、专家名单、项目信息等,从中收受好处。 | 重大 | 一是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评标(评审)专家管理相关规定。 二是评标(评审)专家由省评委库系统自动随机抽取。 三是评标(评审)专家抽取与使用岗位分设,在评审开始前加强对专家的管理。 四是严格专家身份核实,确保现场专家与网上抽取的专家一致,推进专家管理信息化、流程严密化。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 开评标 服务股 |
十一 | 信息系统建设与维护 | 21.违规修改交易数据、信息系统用户权限,或者向交易主体泄露应当保密的交易信息,从中收受好处。 | 重大 | 一是加强系统操作日志日常检查,做好系统操作管理。 二是定期检查用户权限,确保所有权限调整操作按规定程序审批。 三是完善网络系统管理制度,严禁私自修改网络策略,定期巡检网络配置。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 信息技 术 股 |
十二 | 政府采购项目受 理 | 22.在非招标采购方式中非法干预询价、谈判或者磋商小组选择参加询价、谈判或者磋商的供应商,从中收受好处。 | 重大 | 一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加强评审现场管理。 二是在询价、谈判或者磋商小组选择参加询价、谈判或者磋商供应商过程中,县交易(采购)中心工作人员不得发表任何意见。 三是建立不定期巡查制度,发现问题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 政府采 购 股 |
23.在信息化建设项目中,为特定对象量身打造技术需求方案,或者在采购过程中串通作弊,内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从中收受好处。 | 重大 | 一是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规范政府采购流程,禁止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二是认真落实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实行分工负责制,规避“一竿子插到底”的廉政风险。 三是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公开,做到能公开、尽公开。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
十三 | 协议定点供应商的履约管理 | 24.未按规定对违约失信行为进行处理,从中收受好处。 | 较大 | 一是完善网上商城系统运行管理流程,严格交易各环节操作信息的记录与管理。 二是完善股室内部管理,实行相互制衡机制,把好审核、公示、监督三个关口,做到处处留痕。 | 政府采 购 股 |
十四 | 内 部 采 购 | 25.在内部采购项目中不按规定执行采购程序,私定采购对象,或暗箱操作内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从中谋取私利。 | 重大 | 一是严格执行采购报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进行采购。 二是财务部门严格把关,不得出现无预算、超预算采购情形。 三是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要求制定采购需求,不得出现有明显歧视性、排他性等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内容。 四是采购合同提交内控部门进行法务审核,按规定授权签署采购合同。 五是按规定组织采购项目验收及结算支付。 六是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 各责任 股 室 |
附件2:
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政府采购中心)
岗位廉政承诺书
为依法依规履行工作职责,保证工作过程公开透明、个人行为公正廉洁,树立清廉务实的良好形象,本人承诺: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廉政准则》及有关廉洁自律规定。
二、在履职过程中恪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办事公道、廉洁自律、不谋私利,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三、拒绝接受服务对象吃请、礼金、礼品和其它有价证券;不参加履职服务对象安排的娱乐活动。
四、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不向他人泄露应当保密的有关信息。
五、在履职过程中遇到有涉及本人、特定关系人利益,以及其它可能影响公正履职事项的,应该主动申请回避。
本人将认真遵守上述承诺,如有违反,主动接受组织上的处理及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附件3
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政府采购中心)
日常提醒谈话记录
年 月 日
事 由 | |
谈话时间 | | 谈话地点 | |
谈 话 人 (党组织) | | 职 务 | |
谈 话 人 (纪检组织) | | 职 务 | |
被谈话人 | | 职 务 | |
记 录 | | 职 务 | |
被谈话人说明情况:就组织上找其谈话的事项,如实说明情况 党组织、纪检组织谈话人:针对被谈话人所作的说明,个人态度,向其明确指出相关纪律要求,应该注意的廉政风险点以及违纪后果,明确提出整改要求。 谈话人(党组织)签名: 年 月 日 谈话人(纪检组织)签名: 年 月 日 |
被谈话人的认识及承诺:对组织上找其谈话的认识,对向组织说明情况的真实性以及落实整改要求做出承 被谈话人签名: 年 月 日 视具体情况需要,可附(粘贴)被谈话人的书面情况说明、检讨或整改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