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王璐
5月11日,县公共资源中心按照要求,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在五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迷途》。片中讲述的是我县一位领导干部詹某甘被权欲和金钱“围猎”,沦为“阶下囚”的典型案例。短片通过讲述身边人、身边事以及办案人员剖析点评,给所有党员上了一堂生动的廉政警示教育课。作为一名年轻党员,我备受启发,感触良多。
一、千锤百炼淬初心
从寒门子弟到“国家干部”的詹某,也曾有过铮铮誓言,也曾满怀干事创业激情,也曾当过先进典范,也曾做过人民公仆,但在权欲、金钱等各种诱惑面前,丧失了党员最基本的政治立场和党性原则,漠视党纪国法,最终丢失了共产党员的初心。
初心易得,始终难守。坚守初心,就要经得起时间的洗礼,风霜的考验。《传习录》记载了明代大儒王阳明一观点:“人须在事上磨,方立得住;方能静亦定,动亦定。”他认为,历事才能练心,在事上磨练,内心才会拥有强大力量,个人才能真正成长。党员干部要做初心的践行者,不论职位大小岗位高低,无论身处基层还是顶层,中心还是边缘,都要忠诚担当,敢于攻坚克难,努力开创工作局面。党员干部只有以永不懈怠的精神劲头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干事创业中,饱经磨练才能淬炼初心,才算守住“初心”。
二、修身养廉存敬畏
敬畏之心不仅是一种行为准则,更是党员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质。詹某随着职务的升迁、权力的扩大,渐渐贪图享乐、屡破红线,无视党纪国法,利用职务之便将罪恶之手伸向扶贫“奶酪”,向管理和服务对象高息放贷获利。在良莠丛生、泥石俱下的环境中,詹某动摇立场、丧失底线,为“围猎”者谋取利益打开缺口,最终深陷“泥沼”,无法自拔。
为人要长存敬畏之心,为官更须怀敬畏、知底线。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提过“三畏”,即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敬畏人民,就是敬畏人民的历史主体地位,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中国共产党来自人民、根植人民、服务人民,民心就是最大的政治。失去了人民的拥护,党的初心就无法践行。敬畏组织,就是正确对待个人和组织的关系,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好的干部不会自然而然产生。成长为一个好干部,一靠自身努力,二靠组织培养。”詹某把功劳当资本,自恃能力强、贡献大,摆架子、开条件,对组织没提拔有愤恨,对岗位不满意有牢骚,对待遇不合意有怨言,甚至把分管领域当私人领地,针插不进、水泼不进,搞起独立王国,严重危害党的形象,损害党的威信,侵蚀了党和人民的整体利益。敬畏法纪,就是要求党员干部把党纪党规作为从政的底线,作为安身立命的最基本要求、作为最基本职责和最基本素养。詹某的案例让我清醒的认识到,贪廉只在一念间,对法纪稍有轻怠,就可能一步步走向腐化堕落。党员干部敬畏法纪,就要牢记法纪面前没有特殊公民,违法必究,贪腐必受惩处。敬畏法纪,就要准确把握“两个维护”的重大意义,在坚持“两个维护”上做明白人。敬畏法纪,就要心有明镜、手握戒尺,慎独慎微、慎初慎终、慎言慎行。
三、履职尽责守本分
入职以来让我记忆深刻的是单位负责人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这句话与古人“居之无倦,行之以忠”都强调了履职尽责、守好本分的观点。
“居之无倦”强调的是党员干部要有“在其位必尽其责”的责任心,应守好职责本分,不僭越权力。人的本分是因社会分工而不同;分工内容不同,责任范围也不同。本分让我们清楚自己的位置,清楚自己是谁,应该干什么。超越本分,僭越权力,玩忽职守,最终就如同案例中的詹某,作茧自缚,玩火自焚。
“行之以忠”强调的是为官从政的重要前提,要求党员干部要做到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严以用权,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这种忠,是对国家利益的忠诚,是一种公而无私、尽忠职守的品德。只有拥有“绝对忠诚”的品性修养,才能成为百姓信任得过、放心得下的好公仆。
“无论我们走得多远,都不要忘记来时的路”。面对各种利益的“糖衣炮弹”,我们始终要坚定信仰,牢记为人民服务宗旨;提高防范意识,守住“底线”,远离“红线”,不碰“高压线”;要老老实实做人,规规矩矩用权,干干净净做事,时刻叩问初心使命,用心铸牢反“围猎”的铁甲;要常怀敬畏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立为民之志,永葆公共资源交易人的清廉本色。(蕲阳清风宣教月专栏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VubWPZGFJMKnlqUXBgO0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