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土地评估中介机构遴选公告
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对以下4个项目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进行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范围
1.蕲春县2019年度第81批次建设用地(原伟业燃气贸易有限公司河西LNG加气站用地),位于管窑镇三合铺村,用地面积12769.84平方米(19.15亩),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评估目的:为国有存量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提供价格依据;中国移动通信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黄冈分公司宗地(河西移动宽带机房项目),位于管窑镇三合铺村,用地面积101.79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评估目的:为国有划拨用地变更出让用地补缴土地出让金提供价格依据。该两地块评估费支付额度: 11000元。
2.蕲春县齐丰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宗地(原县公路制管厂地块),位于漕河三路与蕲春大道交汇处,用地面积9088.32平方米(13.63亩),土地用途待定;原十里畈居委会麻纤厂宗地,位于漕河镇傅畈大道57号,用地面积3591.39平方米(5.39亩),土地用途待定。评估目的:为国有存量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提供价格依据。该地块评估费支付额度: 15000元。
3.蕲春县2015年度第40批次建设用地,位于漕河镇大路铺村,用地面积133333平方米(200亩),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评估目的: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提供价格依据。该地块评估费支付额度:25000元。
4.蕲春县农业发展银行宗地,位于漕河镇蕲春大道,用地面积 8786.72平方米(14.35亩),土地用途为行政办公用地。评估目的: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提供价格依据。该宗地评估费支付额度: 5000元。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土地评估资质。
3、有承担过类似工作的经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中介机构遴选。
三、遴选方式
本次遴选采用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通过摇号方式确定。若只有一家单位报名遴选,在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确定。
四、遴选的时间、地点
参加本次遴选的中介机构应在2023年3月13日上午10时00分前到蕲春县东璧大道南侧天禧孵化园A栋3楼交易大厅签到参加遴选,否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五、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本遴选公告,从2023年3月10日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2、本次遴选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范杰君 联系电话:13907254400
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