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土地评估中介机构遴选公告

 

 

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对以下3个项目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进行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范围

1.蕲春县2013年度第45批次2-1号地块位于漕河镇八斗地村,东壁大道南侧,奥体中心斜对面,用地面积46206.48平方米(69.31亩),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评估目的: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提供价格依据。该两地块评估费支付额度: 25000元。

2. 蕲春县2013年度第45批次1-1号地块位于漕河镇八斗地村,东壁大道北侧,还建房前面,用地面积43128.32平方米(64.69亩),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评估目的: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提供价格依据。该两地块评估费支付额度: 25000元。

3.蕲春县2019年度第15批次1-1号地块位于赤东镇张岗村、白河村,体育路与杏林大道交汇处,用地面积59594.94平方米(89.39亩),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评估目的: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提供价格依据。该地块评估费支付额度:25000元。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土地评估资质。

3、有承担过类似工作的经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中介机构遴选。

三、遴选方式

本次遴选采用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通过摇号方式确定。若只有一家单位报名遴选,在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确定。

四、遴选的时间、地点

参加本次遴选的中介机构应在20231019日上午1000分前到蕲春县东璧大道南侧天禧孵化园A3楼交易大厅签到参加遴选,否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五、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本遴选公告,从20231016日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2、本次遴选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范杰君  联系电话:13907254400

 

 

 

 

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