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公安局看守所房屋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依据政府采购蕲采计[2022]535号批文,蕲春县政府采购中心受蕲春县公安局的委托,现对蕲春县公安局看守所房屋维修改造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蕲春县公安局看守所房屋维修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ncp.com.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51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建设地点:蕲春县公安局看守所房屋维修改造项目。

1.2 采购计划: 蕲采计【2022535

1.3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1.4  招标控制价:2859017.38

1.5 最高限价:2645709.10

1.6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1.7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1.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9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实行承诺制,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注明:资格性审查实行承诺制,投标人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审查承诺合格书即可。其中包括凡政府相关官网可以查询的必要信息,如严重违法、行贿犯罪等失信情况,由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查询,无需投标人单独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项目所在地注册企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部成员须具备有效的资格(上岗)证,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项目部成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缴纳了2022123月三个月社保。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2429日至2022511日,每天上8.0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qc.hbncp.com.cn/#/home),网上报名后下载。

4.3、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在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https://qc.hbncp.com.cn/#/home),网上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一系列操作。投标人应在此网上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投标人登录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800182906)。

4.4 售价:0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始时间:2022512日上午800分(北京时间)

5.2、截止时间:2022517日上午900分(北京时间)

5.3、地点:通过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qc.hbncp.com.cn)进行上传;

5. 投标文件开启

1、时间:20225179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2022517900分(北京时间)至930分进入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qc.hbncp.com.cn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并在线开标。

6.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蕲春县公安局

联 系 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18907253699

招标代理机构:蕲春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梅女士        联系电话:0713-7211926

8. 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和《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qc.hbncp.com.cn/#/home)》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