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 标 邀 请

依据政府采购蕲采计[2023]0974号批文,蕲春县政府采购中心受蕲春县公安局的委托,现对蕲春县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光纤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qc.hbncp.com.cn/#/home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825日上午90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QCJC2023008

2、项目名称: 蕲春县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光纤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3、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62.80万元

5、最高限价:262.80万元

6、招标需求: 蕲春县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光纤租赁服务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采购需求及服务标准)

7、合同履行期限:保证所有接入点必须在60个日历日内接入使用。服务期5年,质保期5接入使用之日起算)。

8、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支付。

9、服务地点:蕲春县境内(蕲春县公安局指定地点)。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是否可招标进口产品:否

12、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5%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招标活动。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并落实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总公司授权文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基础通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均无不良失信记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387日至2023811日,每天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bncp.com.cn),网上报名后下载。

3、方式:

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bncp.com.cn),网上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一系列操作。投标人应在此网上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投标人登录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26709750612372645290)。

四、提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截止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3812日上午8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825日上午9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蕲春县政府招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上传;

五、投标文件开启

1、时间:20238259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2023825900分(北京时间)至930分进入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并在线开标。

3、蕲春县政府招标电子交易平台(hbncp.com.cn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蕲春县公安局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18986753397

招标代理机构:蕲春县政府招标中心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713-7211926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和《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